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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置入性行銷讓消費者不耐煩,品牌如何開誠布公用精采的內容抓住消費者的目光?精采的故事如何說?哪五大策略能打造互動體驗?品牌內容又有哪三大地雷?


【文/吳恬儀 動腦編輯部】


「科技正在改變我們的世界……」一位年輕男子在紐約時代廣場,拿起手中的SONY手機自我介紹:「我是John,這是我的世界。」接著畫面跳到莫斯科,另一位金髮女子,拿著SONY的掌上遊戲機PS Vita,跟著說:「我的名字是Anna,這是我的世界。」最後,又有一位亞洲女性拿著像是mp3SONY產品,同樣也說:「我是Yumiko,這是我的世界。」


以為這是SONY最新的全產品廣告嗎?別誤會,這部電影預告片才要開始……。其實這是準備在今年9月上映《惡靈古堡5:天譴日》的電影預告片,但卻絲毫不避諱行銷SONY產品,不僅模糊了劇情焦點,也引來網路上的惡評。


置入落伍為何投資好內容?


1957年市場研究學者James Vicary宣稱曾進行一項實驗,在電影片段中短暫插入「喝可口可樂」或「餓了嗎?來包爆米花」,即使播放速度快得讓人們無法察覺究竟看到什麼,但這些快速閃過眼前的訊息,卻仍能透過潛意識影響觀眾的購買決策,大幅提高電影院可樂和爆米花的銷售率。


此話一出,立刻引起大眾的恐慌,深怕自己在不知不覺中受到控制。雖然事後證實,實驗結果是捏造出來的,而潛意識廣告也是無稽之談,在消費者毫無意識、對品牌缺乏好感的情況下,根本無法改變他們的購買行為。


55年後,儘管消費者早就變得精明,「可樂與爆米花的實驗」也已淪為經典笑話,抓不到重點的品牌,仍鍥而不捨的以各種拙劣置入手法,來打造美化過的形象,反而加深了不信任感。因此,很多品牌經營者開始意識到,單向傳播的傳統廣告愈來愈難抓住的目光,而悄悄的置入更容易弄巧成拙、引來反感,還不如一開始就開誠布公,運用精采的故事,傳達品牌的價值。


品牌內容定義到底是什麼?


雖然品牌內容(branded content)的概念尚新,業界也沒有既定的解釋,但在本質上品牌內容既融合了廣告的功能,本身也是精采的娛樂產品,以電影、遊戲、音樂、文字、數位內容、現場表演呈現在大眾眼前,並透過電視、報紙、雜誌、廣播、網路、戶外活動等各種媒體接觸目標族群。


與置入式廣告不同的是,品牌內容多由單一品牌或企業投資創作,因此主題明確、劇情連貫,更清楚呈現品牌價值。不像由電影公司、製作人等主導的內容,給人拼拼湊湊、勉強置入不合邏輯,有如各種品牌置入大雜燴的觀感。


品牌內容的創新溝通模式,在近年為傳統廣告帶來反思,也為行銷傳播下了新的定義。2012年坎城廣告獎正式將「品牌內容/娛樂」納入新的獎項類別,評審主委同時也是知名社群行銷公司Big Fuel創意長的Avi Savar則表示,不管是品牌獨立製作,或與專業製作人合作,好的品牌內容作品,必須提供觀眾娛樂性和互動性,而這可透過原創內容,或整合既有內容結構來達成目的。


創意出籠 創作家為何投入?


品牌內容不只帶來新的行銷機會,對於頂尖的作家、音樂家、導演、演員等創作者來說,也是一大利多。首先,新型態的合作模式,幫這些經常隱身幕後創作的內容生產者開了一扇窗,讓他們能夠透過行銷窺探消費市場的真實面貌。接著,新科技、新媒體,更帶來新的創作靈感,改變說故事的模式。


「演」作俱佳的好萊塢演員Ashton Kutcher,在2000年成立了Katalyst媒體公司。2005年更看準社群媒體興起,另外設立社群媒體部門,擅長製作各種創新的實境節目,Katalyst也協助廣告客戶將品牌特色改造成逗趣的內容。


去年4KutcherIntel展開合作,創立IdeaJam研習營,並邀請48位數位內容製作人組成6個隊伍。為了贏得2萬美金(約合新台幣59萬),以及和Katalyst共同製作新節目的機會,這些年輕的製作人必須在48小時內,從創意發想、創作、企劃、潤飾、比稿,最後產出符合主題「什麼啟發你?」的原創內容。


每位參賽者所創作的內容都非常有創意,像是最後的贏家Greg Burke製作的「來我家住一晚(Crash My Pad)」,企圖嘗試只仰賴Twitter生存的可能性。節目主角出發時只能攜帶一支智慧型手機,其他生活大小事,包括手機充電、交通、食宿,則靠主角串連線上不認識的網友們提供幫助。


此外,比賽本身就值得一看,KatalystIdeaJam的競賽過程剪輯成短片,即時上傳到YouTube,展現了Intel積極創新的品牌精隨。未來Katalyst更計劃針對教育、喜劇、音樂等產業,規劃類似的比賽,培育各行各業的創意新血。


內容為王精采故事如何說?


數位行銷公司iCrossing的內容總監Tamsin Hemingray認為,如果內容不是為目標觀眾量身打造、不能滿足需求,很可能無法產生預期的效果,因此,創作品牌內容時必須從5點來考量:


一、以觀眾使用者為出發點。內容是為觀眾所創造的,在企劃內容時必須思考,什麼是他們想知道的?怎麼讓他們發笑?什麼可以幫助他們的工作和生活?什麼又能讓他們迫不及待和親友分享?


二、讓內容能夠跨平台。不管是在Facebook上還是品牌官網上,好內容就是好內容。許多行銷人在企劃內容時,容易從媒體特性的角度出發,但應該要先思考目標族群的媒體使用行為,再考慮把內容放在哪個媒體上,才方便使用者取得並分享。


三、讓內容可攜帶、可搜尋、可分享。行銷人必須跳脫「品牌內容就必須由官方發表和控制」的思維,好的內容必須設計成可以隨身帶著走,讓使用者可隨時下載、分享。品牌內容甚至不一定要發表在官方媒體上。


四、提早發布、經常更新。在企劃初期時就要準備好各種不同的內容主題。若是透過網路發布,只要藉由簡單的流量計算工具,就能快速分析出哪些內容行得通。將精力放在創造那些引人入勝的內容上,並經常更新,讓內容平台看起來充滿活力。


五、為各種不同的驚喜、災難做好準備。品牌內容會帶來的影響有時難以掌控,因此別忘了預想各種可能的驚喜、災難,永遠準備好備案,並隨時調整計劃,抓住每一個提高傳播效益的機會。


【本期完整內容請見《動腦2012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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