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換來更多的學習機會,更大的發揮空間,年輕人應該勇於跳槽。可惜太多年輕人誤陷「完美企業」的迷思,為了錯誤理由跳槽。
【文/顏擇雅;圖片/天下雜誌】
企業家總抱怨年輕人常換工作。若從企業角度來看,員工流動率高,招聘訓練的費用就會增加,當然不是好事。但若從員工角度看,跳槽是不是好事,就要看情形了。
如果才三十出頭,工作就變成原地踏步,不跳槽絕對是壞事。美其名曰得心應手,其實是停止累積。美其名曰忠誠,其實是不願走出舒適圈。
如果把投履歷、面試當作一種自我驗收,也看不出有何不妥:你在現有崗位上,有累積到別家企業想要的技能嗎?你不受重用是主管有眼無珠,還是別家企業看你也不過爾爾?這樣跳槽成了,可獲全新舞台,不成也至少學會虛心。
三十五歲前,只要能擴大視野,都是該跳的槽。無益於視野的跳槽,則往往出自錯誤理由。
一是嫌公司小。年紀輕輕就進大企業,不只同學羨慕你,爸媽也有面子。常說的優點是制度完善,但這也有可能是缺點。螺絲釘各司其職,不知道別部門在做什麼,也不知道決策者的思考過程。
台積電三萬多員工,多少人跟張忠謀面對面開過會?反而在一百人的小公司,人人都有機會跟決策者開會,不同部門也知道彼此在做什麼。這樣反而有益增廣視野,尤其是快速成長的小公司。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天下雜誌》5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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