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媒體時代中,好事會出門,壞事更會傳千里,從事公關工作要以真誠的分享,取代有效的監督。

多元媒體時代的行銷傳播很難做,網路時代針對讀者也是作家,做行銷傳播更難做,因為這些平常也在網路上發表心情的讀者,不只是能分辨哪些訊息是有目的的傳播,知道這些傳播內容的真偽,更會運用自己經營的媒體撥亂反正,甚至明白的告訴你:「我們不是笨蛋」。

記得曾有一個大廣告客戶假裝成消費者,在各種部落格或是聊天室中,宣傳自己的產品有多好、有多棒,結果一下就被這些聰明的消費者一眼看穿,跳出來告訴那一家大客戶,停止這種蹩腳,又令人厭煩的宣傳,同時更大聲告訴客戶:「我們不是笨蛋」。

10月22日~24日在韓國濟州島舉辦的亞洲廣告大會,一位電通資深執行指導的Kotaro Sugiyama表示,過去消費者採取購買行為的五個階段是A(Attention)、I(Interest)、D(Desire)、B(Believe)、A(Action)。

而新型態的消費者行為模式應該是A(Attention)、I(Interest)、S(Search)、A(Action)、S(Share)。在A(Attention)期,是讓消費者對品牌注意的階段,當消費者對品牌有興趣時,會上網主動搜尋,然後採取行動購買。重點是在網路時代,新型態的消費者會主動和親朋好友分享他對品牌的體驗,其中包括好的及壞的體驗。

在網路時代人人都是傳播者,好事會出門,壞事更會傳千里。當前的每一個品牌除了要把產品要做好,更要提供更多機會讓消費者親身體驗。對於消費者的抱怨要滿心感謝,並立即改善。對於消費者的讚揚,企業要以更好的產品及服務來回饋。

這一期的公關專輯,我們探討了多元媒體下企業公關的機會與挑戰。過去三台兩報時代,只要是這些媒體傳播了你的品牌訊息,全台灣都知道了。現在面對百花齊放的各種媒體,公關再也無法做有效的監督與嚴密的控管,代之而起的應該是友善的討論與真誠的分享。

有人說,做生意難免機關算盡,設計了各種巧思就是要讓顧客陷入;而網路時代要小心,顧客還沒有陷入前,你可能會先跌落到自己設計的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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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佳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