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石油大王保羅.蓋帝(Jean Paul Getty)是個賺錢高手,二十四歲就賺到第一個一百萬美元,六十五歲時(一九五七年)因賺進兆億的財產被美國(財星)(Fortune)雜誌列舉為全球首富。

有人向他請教經商致富公式,他誠懇地提出了賺錢十大法則: 


1.專精:在商場打滾幾乎沒有例外,要賺大錢必定要選擇自己最熟悉,最了解的行業。在對那個行業未熟之前,別莽撞開始。


2.躬親:經營事業必需事必躬親,別指望部屬會為你賣命,如果他們會的話,就不會是部屬了。交待屬下的事,一定要追蹤監督。


3.目標:成功商人唯一的目標就是,為更多的人提供更價廉物美的產品或服務。


4.品質:重視消費者的權益,提供品質保證,才能建立信譽,贏得消費大眾的信賴。


5.改進:永遠不能自滿,必須不斷地精益求精,以便能降低成本與提高生產力。


6.市場:精明的商人永遠在開發新市場,永遠走在別人的前頭。


7.冒險:商人必須有冒險的勇氣,不敢冒險就喪失許多成功的機會。


8.擴張:商人不可堰苗助長,盲目擴張,可是逮到良機,就要勇於擴張。


9.節儉:它是經商成功的必備條件,不論在公務或私務,都應嚴格控制,絕不浪費。


10.責任:任何一位成功的商人,不管他的事業有多大,也不論他累積了多少財富,他必須永遠記得他對員工、股東以及社會大眾的責任。


    蓋帝表示,想要當個商人,就必須接受兩項事實:


第一:是會不斷地碰見難題。


第二:是必須用最迅速有效的方法去解決這些難題。


    他對金錢有精闢的看法。他說:﹁衡量一個人的成功,並非看他賺多少錢,而是看他如何去運用賺來的錢。不能有效運用的金錢,形同廢物。﹂


PS:企業家吳舜文主張{聰明的花錢},即能用賺來的錢,作對社會有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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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佳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