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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總是喜歡把「員工是企業最重要資產」這句話掛在嘴邊,顯示自己珍惜員工,也顯示自己的管理模式偏向大多數人稱頌的人性管理。

但真實的狀況如何?從員工犯錯或績效不彰時,管理者的處置方式,或許可以檢驗出他們是不是只把這句話當成口號。

組織成員績效不彰,或是因疏忽犯下非道德操守的錯誤,主管的處置是依規章論處?還是深入了解其績效不彰或犯錯的原因,讓員工有充分申訴、說明,與自訂目標自我改善的機會?

誠信科技副總經理賴輝煌表示,這兩種作法,最終目的都是為了避免同樣的錯誤再發生,卻會造成員工截然不同的感受,事後的士氣與工作投入度,也會有明顯的差異。

前者會讓員工覺得「反正公事公辦,沒什麼好怨的」,一切秉公處理,與管理階層之間少了情感的聯繫,日後若發生其他摩擦,員工容易產生反抗心理。

第二種作法,員工有向主管自我陳述的機會,並得到諒解,也一起約定自己可以接受的改善目標。透過這種溝通的過程,員工的自尊得到滿足,事後改善的情形會比前者佳。這種作法,較能體現「員工是企業最重要資產」的經營理念,員工不致因一次犯錯,就永無翻身之日,總會有第二次機會。

員工績效不彰原因很多,除了個人可控制因素外,還有許多來自其他部門或公司外部不可控因素。賴輝煌說,主管必須仔細分辨,不能完全要求員工一人承擔,冤枉了一位員工,很可能公司就在無意間流失了一位重要的人才。

賴輝煌認為,真把員工視為重要資產的企業,會以實際的行動實踐這個理念,管理者會正視員工有被尊重的需要,公司的管理規定可以看出對員工的信任;決策模式則強調尊重員工,這種企業的組織文化會與一般企業大異其趣。他表示,國內的統一、奇美就具備這樣人文的特質。若沒有高清愿包容徐重仁的長期虧損,就沒有今天的統一超商。

「第二次機會,代表公司對員工的諒解、信任與期待,更明確的傳達一個訊息,那就是公司真的重視這位員工。」賴輝煌說。

他強調,員工絕對不是損益表上的一個「薪資費用數字」,或是員工人數中的一個「人頭數」。以實際的領導作為尊重員工,給予員工第二次機會,往往可以不必花太多成本,就能有效的為公司培育、留下優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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