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 Urban 舊金山大學教育與哲學博士
在39歲時,我成功了。我做了什麼呢?是當上了名列前五百名公司的總裁嗎?是駕
著我的第一部朋馳車回家嗎?是中了彩卷嗎?都不是。我只是有了一個簡單卻深奧
的發現,在生命裡成功是指什麼,這項新發現,使我開始比以前更加享受生命!
那麼這個偉大的發現究竟是什麼呢?你不會在一個包裝精美的電視節目或廣告中發
現,因為它是非賣品,它十分簡單又單純,但是卻能叫能叫你真正享受成功。
首先成功是在於做,而不在於得,這是最重要的觀念。生命每日向我們發出挑戰,
使我們將能力發展到極至;當我們貢獻了我們的所有,我們就踏出成功的第一步。
第二,成為金錢的主人而不是成為它的奴隸。金錢原來沒有錯,想賺錢也沒有錯,
關鍵乃在於你如何賺錢,如何花錢。許多人以為擁有金錢就擁有一切,但很多億萬
富翁看似擁有一切,卻看不見什麼是人生的基本要素,他們耽溺其中,成為金錢與
金錢附加物的奴隸。
我們所處的社會經常視金錢為成功,但成功不僅是賺錢,許多人在追求成功的過程
裡,毀了自己,也毀了別人,終至迷失方向,失去了那些使生命更有樂趣、更有意
義,更有價值的東西。
第三,享受成功的人接受生命的困難與挑戰,他們知道「天色不會常藍,花香不會
常漫」。他們並不因此抱怨,也不製造藉口,反倒去適應這一切,去扛負生命的責
任。他們對生命發展保持一個肯定的態度,他們在別人身上及世界當中尋找美好的
一面;他們將生命視為一連串的機會與可能,也總是努力地去發掘這一切。
其次,成功的人有良好的人際關係。他們留心察覺別人的需要與感受,體諒又尊重
別人;他們有能力使別人發揮出他的長處。成功的人有一種方向感與使命感,知道
活著不只是為了自己,還有更高的生命價值。他們往往付出最多,也就得到最多。
最後,成功的人對生命、世界、自己本身有不斷的學習欲望。他們認為學習不是責
任,而是享受;藉著學習新的事務和改善自我,他們豐富了自己,也豐富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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