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臉書看成一個國家,那麼它的人口數足以登上「世界第三大國」。
二十六歲、統領這個虛擬大國的查克伯格成了全球風雲人物:他是最年輕的億萬富豪,身價高達六十九億美元;是英國首相卡麥隆一上任就要用視訊對談,請益「管理眾人之道」的重要企業領袖;他也是最近幾本新書(包括漫畫書)、一部新電影鎖定的主角。
不少人都曾懷疑,這個一頭棕色捲髮、稚氣未脫、上台講話常常緊張到滿身大汗的小伙子,為何能夠創業成功?
「查克伯格的視野非常、非常大,」《Fortune》資深科技記者寇派崔克觀察,他很清楚臉書未來要怎麼發展,而且他雖然年輕,卻有本事找到一群能力優異,又跟他志同道合的高手組成管理團隊。
人紅是非多,十一月即將在台上映的新片《社群網戰》,把查克伯格描寫成待人苛刻、工於心計的創業天才。「除了說這部電影是虛構的,我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說,」他苦笑。
今年七月,查克伯格與剛出版新書《臉書效應》的寇派崔克共同參加加州電腦歷史博物館舉行的一場對談,以下是他的談話整理:
為了紀念臉書用戶突破五億,我們蒐集了過去這幾年來,大家使用臉書的各種真實體驗。例如,丹麥的前總理利用臉書,找到了一群慢跑的同好;還有一位康乃狄克州的市長在臉書上發現,有個選民病急,需要換腎,他就捐出自己的一顆腎給對方。
我們有很多這種精彩感人的故事,但也有很多的故事很平凡,他們只想跟關心的好友家人保持聯繫,而臉書就成了最方便的工具。
我們打造的是一個連結親朋好友的平台。從前的人利用面對面的方式相互溝通,後來開始打電話連絡,但始終缺乏一種理想的系統,讓大家可以跟自己的好友、跟那些你很關心或很有興趣的人,隨時保持聯繫。
人類走向分享、開放、透明
臉書讓大家做到了這些,現在每個人都可以在臉書上分享自己的訊息與意見。我一直認為,人們會愈來愈願意與他人互動分享,整個世界也會走向開放與透明,這將是未來十到十五年最重大的社會趨勢之一,我們希望能推動社會,往這個方向發展。
從公司創立開始,我們的團隊對於臉書的經營理念,都有很強的認同感與目的感,我們相信,只要讓人們擁有分享、連結的工具,就會打開無限的可能;只要把平台做好,就會有其他人利用它來開發各種社交應用,創造出各種新體驗。這種明確的目的感,給了我們前進的力量。
網路世界不斷快速演變,幾乎每年都有新的東西出現。Google出現時,我還在念中學,搜尋引擎讓你尋找任何想要的資訊;Napster讓你找到任何想聽的歌;後來又有維基百科,讓你找到任何想要的參考資料。
網路有各式各樣的服務與應用。不過我認為,人最感興趣的,還是其他人發生了什麼事,這也正是臉書為什麼那麼受歡迎的原因。
外界常把MySpace拿來跟我們做比較,問說:很多人喜歡MySpace是因為它又酷又好玩,所以要是有一天,臉書不再那麼酷的時候,怎麼辦?
臉書不必酷,但要有用
我們的目標不是要做很酷的網站,而是要做有用的平台。酷眩的東西終究會褪流行,有用的東西卻不會,它可能會延續很長一段時間。這就是我說的,臉書的「公用事業」(utility)特質,我強調的就是要有用。
再過幾年,將會有更多人使用社群網路,我們必須確保,臉書是最好的一個。
我們有一千五百個員工,算是個小公司,目前只有四百個工程師在寫程式,地球上沒有任何一個組織只用四百人來幫五億個用戶寫程式。我們還在成長,還有太多的創新要做,所以我總是擔心,我們夠不夠快?我們最大的挑戰,就是如何發展得更快。
很多人問我,臉書發展到五億用戶的規模,我的角色是不是也要有所改變,不只做產品,也要向外溝通?
我還在學習如何當CEO。我十九歲創立臉書時,什麼也不懂,後來搬到加州,運氣好遇到了一些人幫忙。但是一路上,該犯的錯,我們差不多也都犯過。如果未來的五年還會像過去五年這麼刺激的話,我們一定會遇上許多困難的決策,我必須花很多時間好好思考,如何做出正確的決定。
我認為,想要成功創業,必須掌握兩大關鍵。第一是要有非常清楚的方向,知道自己想做什麼,因為會有太多事情讓你分心,如果沒有明確的目的感,你就可能會走偏。我曾經看過蘋果賈伯斯的一段訪問,他對想要創業的人提出的建議,就是你一定要真的熱愛你所做的事。
第二,必須建立一個好團隊。我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在這上面,一定要找到能夠處理橫向擴張架構、最厲害的工程部主管;能夠跟每個人溝通產品計劃、最優秀的產品部主管;以及最頂尖的業務主管。這個團隊的任何一個人都有本事管理整個公司,就算我哪天不見了,他們任何一個人都能搞定全公司的事。外界形容我是億萬富翁,說我的公司價值二七○億美元,誰在乎這些?以後我只想住在公司附近,天天走路上下班。我們最近剛搬到新的辦公室,加州風景這麼美,我要求助理幫我在公司附近找新公寓,她找了好幾個禮拜,後來在我出差時打給我說,「我找到了一棟房子,我要租了!」我根本還沒看過那地方(笑),但我不在乎,反正我只想要走路回家睡覺,再走路到公司上班。這就是我。
(回應新片《社群網戰》的爭議)我真的希望,任何人在報導或介紹臉書的故事時,至少一定要把真相弄清楚。例如,我就很感謝你(寇派崔克)投入這麼多時間,訪問了業界幾十位知情人士,即使我不見得同意你書裡的所有內容,但我接受這是認真的新聞報導。
然而除了你的書,另一本描寫我們的書卻是由一個小說家執筆(《社群網戰》原著梅茲里奇),然後拍成電影。當初我沒有接受他的採訪,是因為我們從一開始就知道,他要寫的是虛構的故事。
「社群網戰」是虛構的電影
他告訴我們,「我最想做的,是寫出一個最有趣的故事。」所以我不想參與其中,免得明明不是真的,卻被說成是來自「我們跟查克伯格的訪談」。那部電影就是根據這本書,除了說它是虛構的,我真的不曉得該怎麼說。
你知道嗎?電影裡飾演我的那個男主角,他的表哥就在我們公司,而且是臉書動態消息的首席設計師,我每個禮拜都要跟他碰面開會,討論新設計。他很棒,是真的有兩把刷子。
我大概不會去看這部電影,他們說我是為了追女生才創立臉書,但事實上,我從成立臉書之前,直到今天,都跟同一個女孩交往。(譯註:指華裔的Priscilla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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