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倫敦,已經進入有點冷的季節,地上像是鋪著一層由黃色與綠色落葉交疊而成的毛毯,16歲的女孩穿著她剛買到的黑色緊身褲跟一雙漂亮的細跟高跟鞋,踩得地上都發出了悉酥的聲音。她正要去書店打工,沿著泰晤士河走著,河面都映照出藍天白雲,粼粼地閃著陽光金黃色的光圈。她走過了各式各樣的人身邊,街頭賣唱的、前來旅行的、正在咖啡店裡頭聊天嬉鬧的、正在擁吻的人們。可是,她並不在意他們在做什麼,因為她正在走著,走到她要去的地方。
28年之後,她在北京。女孩儼然已經成為女人,為了工作與愛情,她已經先後從倫敦、香港、巴黎,又到了北京。坐在首都的地鐵上,上頭人擠人,很多人看見了她壓低了帽子,扶著門桿準備下車,忍不住滴咕起:「哎呀,那是不是張曼玉啊?」她偷偷地笑了笑,跟他們說:「噓!求求你別說。」張曼玉還是在走著,走到她要去的地方,就跟她說的一樣:「我的目標是永遠不停止前進,一直到人生的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