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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萬人次的點閱,讓整個部落格熱鬧非凡,版主的收入也直線上升,每天要逛上百個部落格的EmailCash台灣區經理于文強表示:「有一堆廠商抱著錢想找部落格登廣告,問題是你的部落格夠紅嗎?」


部落格大概從2001年開始興起,使得廠商也從傳統電視、雜誌廣告之外,尋求網路廣告,舊式的網路廣告都會去跟入口網站買看板(banner),後來發展到買「關鍵字」廣告,出的價格越高者在關鍵字搜尋排名就越前面,冷門的1個字也要3元,熱門的字像是拉皮、美容等等,1個字要到400元。


廠商到處找部落格撒廣告

于文強指出,由於部落格的屬性相當集中,相較於入口網站、關鍵字的撒網式行銷,部落格的廣告顯得精準且針對目標群,因此被廠商看中,雖然這個市場還沒有被具體化,但是「部落格經濟已經形成!」

以《那些好女孩不懂的事》連5個月榮登誠品暢銷書排行榜的作者女王,即是成功代表,辛辣的批評、獨到的觀點並號稱要讓「壞男人混不下去」的她,因部落格成了知名人物,接著出書,甚至從網路世界躍上電視媒體;現在許多部落客如米滷蛋、彎彎、貴婦奈奈等都正在走紅,累計的人數高達上千萬甚至1億人,其中很多人因為部落格的成功乾脆放棄原來的工作。

「部落格不是光靠人氣高就算成功。」于文強要許多部落客不要掉入人數的迷思,衝高人數其實很容易,辣妹每天放清涼照就可以,但是,很可能隨時出現另一個辣妹,女王則強調「不要為了人數而衝人氣,很多人跟著時下熱門議題發揮,但新聞一過熱潮也消散。」他們不約而同的指出,唯有對讀者有價值的文章,才能留得下忠實讀者。

于文強以曾經奪得「百萬部落客大賽」的貴婦奈奈為例子,高學歷又是心理諮詢師的她,表達能力很能夠打動人心,像是大家的心靈導師一樣。其他像彎彎、米滷蛋、輔大猴、四小折、海豚男的畫,都很平易近人,這些都是廠商找代言、下廣告預算的熱門人選,看得出來身為部落格主必須有能力以及不斷創新的點子,「這些部落客將很多生活上的細節發揮得淋漓盡致,這就是功力。」

「廠商的廣告預算為什麼會給他而不給你呢?」舉辦過「百萬部落客」大賽的于文強從成功的部落格中歸納出10招「必勝技」,是部落客想走紅所必須做到的10點建議。

勤曝光,建立人脈資料庫

于文強表示,部落客應多認識廠商、讀者和勤於曝光,藉由自己的部落格建立人脈資料庫,並常常和記者、公關公司保持關係,隨時提醒他們你的存在,人氣越來越旺的時候,公關公司需要一些部落客就會想到你,「養兵千日用在一時」。

女王說:「很多人的部落格人氣比我高,但為什麼書沒有賣得比我好?」差別在女王會勤上其他的媒體,尤其當出書而到處宣傳之後,部落格人數倍數成長,可見很多人是從看到了書、電視後認識了自己。

企業已經準備好要給 你還不拿?

「部落格是新的媒體行銷通路。」于文強解讀網路廣告是一直演變,廠商不斷的追求最有效的廣告,部落格時代來臨,很多企業都會願意高薪聘請很多軍師和將軍來打贏這場行銷大戰,而部落客就是擔任這些角色的最佳人選,找部落客來代言已成趨勢,現在很多知名的部落客出去玩,例如去日本玩,可能是日本旅遊局給的預算,回來之後請部落格主發表遊記在自己部落格上面,這種例子不少,企業已經準備好要給,你還不拿?

再逆勢,也要比鮭魚還勇敢!

有些人寫到一半就中斷了,即使開始寫得再好,最後也是前功盡棄。女王要求自己每個禮拜一定要寫個1、2篇,「要不然一定會被人遺忘!」于文強則說,3分鐘熱度的人一開始可能很有衝勁,文筆也不差,但熱情耗盡後自然寫得不好看,人氣也就渙散。另外有人也寫得很好,但是發現要寫得更好需要花更多時間,部落格主覺得不划算,就中斷了,「若無法轉換成金錢,就會跟現實衝突,最後容易淪為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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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佳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