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佳興強力推薦


2008年,有著非洲黑人血統的美國伊利諾州參議員巴拉克·奧巴馬像一頭矯健的非洲獅子攪動著美國的政壇。他似乎有神奇的力量,可以一呼百應,顛倒眾生。因為他的出現,美國歷史上也許會出現很多個「第一次」:主要黨派第一次選出黑人總統候選人、美利堅合眾國的第一位黑人總統、美國史上的第一位女副總統……


  所謂的「美國夢」,沿用了美國文化與文學中一個約定俗成的說法,指的是在美國條件下(尤其在新大陸開拓時代)形成與發展的一種具有相當普遍吸引力的理想與追求。


  美國人崇尚個性自由獨立,欣賞那些敢於向傳統挑戰並書寫自己獨特的美國夢的人。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的公眾政策研究人員高爾斯頓說:「美國選民支持具體表現美國夢的領袖。美國人喜歡成功的故事。」


  而奧巴馬本身的經歷就是對「美國夢」最好的註解:奧巴馬黑白混血兒、由白人祖父祖母撫養、又在亞洲短暫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黑人社區做基層工作;相信自由派理念、又不妖魔化對手的「團結者」,是幾十年只能產生一個的奇跡。


  奧巴馬具有一半非洲牧民血統,他的父親老奧巴馬生於肯雅西部尼安薩省一個牧民家庭,屬於肯雅第三大民族盧奧族。


  奧巴馬在成長過程中曾遭遇兩種認同危機,一個是種族認同,一個是信仰認同。奧巴馬10歲的時候回到美國,上的是比較好的學校,白人孩子佔絕大多數,只有3個黑人小孩,奧巴馬是其中之一。因為自己的膚色與學校裡的大多數同學不一樣,奧巴馬產生嚴重的身份認同危機。


  為了尋找自信,奧巴馬吹噓說自己的父親是非洲的王子,是位讓他為之自豪的成功領導人。而當他生父有一天終於從非洲重新訪問美國,並應邀來奧巴馬的學校演講時,奧巴馬就坐在聽演講的同學中間,他把頭埋得很深,覺得非常沒面子。爸爸的演講很成功,老師被折服了,對奧巴馬說:「你有一位很了不起的父親。」同學們也並未因奧巴馬撒謊而嘲笑他,大家不僅對奧巴馬父親的演講報以熱烈的掌聲,過後還對奧巴馬說,你父親很酷。但是這些鼓勵並不能解除奧巴馬心中的膚色自卑。


  不過,正是小時候如影隨形的自卑導致一個人要麼沉淪,要麼就會迸發出驚人的鬥志,要通過奮鬥和成功來證明自己也是地球上合格的居民。或許膚色自卑在日後導致了奧巴馬產生強烈的成就慾望,並最終促使他從博士、教授、州議員、國會議員一路走來,並最終鎖定最高奮鬥目標:成為美國首位黑人總統。


  在奧巴馬奮起反抗心中的自卑感和墮落的衝動之前,他經歷過一段「街頭混混」的生涯。奧巴馬在自傳裡對自己一度曾酗酒吸毒的經歷毫不諱言,「我在十幾歲的時候是個癮君子。當時,我與任何一個絕望的黑人青年一樣,不知道生命的意義何在。」他抽大麻也用過古柯鹼,也經常酗酒,還吸煙。「我希望這些東西能夠驅散困擾我的那些問題」。他曾在夏威夷海灘和印尼街頭遊蕩翹課,「過了一段荒唐的日子,做了很多愚蠢的事」。「中學時候的我是每一個老師的噩夢,沒人知道該拿我怎麼辦。」


  然而,儘管奧巴馬早已告別了早年的放浪生涯,小時候的這段經歷仍然給他2008競選活動帶來負面影響。2008年2月,奧巴馬小時候的玩伴,一位日非混血的毒販凱斯?卡庫伽瓦威脅奧巴馬說,如果不給他一筆錢,他就捏造關於他過去的故事,破壞他的形象。30年前,奧巴馬和凱斯是一對好朋友。兩個混血的小學生同在夏威夷一傢俬立精英小學讀書,課餘他們一起打籃球,一起去黑人社區玩耍。30年後,奧巴馬成了參議員,而47歲的凱斯剛從監獄裡放出來,無家可歸。凱斯聽說奧巴馬在競選總統,便打電話開口向奧巴馬要錢,還威脅說否則就要捏造關於他過去的故事。奧巴馬非常驚訝,他告訴凱斯,自己馬上要參加一個競選活動。事後,奧巴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的老朋友遇到「嚴重的問題」,而且他的困難是「一種羞恥」。隨後,奧巴馬又不無痛苦地說:「突然之間,所有跟我的生活有過絲毫聯繫的人,都被放到了報紙的頭版,在放大鏡下細細觀察。」


  奧巴馬的「街頭混混」生涯也並非一點收穫都沒有,這些經歷使奧巴馬特別能理解草根階層的需求,也更懂得怎樣和草根階層對話。後來在哈佛大學的精英教育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抹殺這種草根的印記的。而這種草根色彩也使得奧巴馬在2008年的選戰中獲得媲美2000年參加競選的小布什所營造出來的牛仔精神的效果。


  奧巴馬的「街頭混混」生活並沒有持續多長時間,經過內心的掙扎,奧巴馬正式認同自己是一名黑人(非洲裔美國人)。他決心痛改前非,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國際關係。


  大學畢業後,奧巴馬曾有2年時間就職於高薪的華爾街諮詢公司。不久,他放棄了這條人生道路,敲定了以公職為志業的生涯規劃,到芝加哥貧困的黑人社區從事社區服務。1985年,芝加哥一家民權組織僱用奧巴馬為社區組織者(Community Organizer),年薪1.3萬美元,他在這個職位上一呆就是3年。在這3年時間裡,他做的是改善社區的道路、照明、房屋修繕、勞資關係協調等具體而微的事。奧巴馬復興社區的能力是他後來競選的主要號召力,也是選民信任這位47歲年輕人的依據之一。奧巴馬還在芝加哥受洗為基督徒。


奧巴馬在芝加哥社區做社區組織工作的時候曾處理過一次危機。在一次會議上,一大批同事集體辭職,因為他們覺得太累了,辛辛苦苦幹了兩年,收穫卻不大。奧巴馬發表了一次小型的演講說:「你們說很累,其實這兒的大多數人都很累。我們來這兒並不是需要一份薪水,而是因為想改進這兒的社區服務。我不介意過去發生了什麼,我只知道,在這兒和你們一起工作,我們一定可以改變目前的一些現狀,如果你們認為和我一起工作後,什麼改進也沒有,那麼首先需要辭職的人是我而不是你們。」大家對奧巴馬的言論很驚訝,他們都答應留下來繼續想想辦法。


  芝加哥的社區服務經歷使奧巴馬決心從政。奧巴馬一旦決定從政後,定位相當清楚,就是要競選地位盡可能高的公職,而要勝任這樣的公職必須要有為公眾服務的知識和能力,於是,他決定報考哈佛法學院,攻讀法學博士學位。


  就讀期間,他當選全美最權威的法學雜誌《哈佛法學評論》(the Harvard Law Review)的總編輯,同時,他也是《哈佛法學評論》104年歷史上,第一位爭取到這個位子的非洲裔美國人。這個位置通常被視為法律專業學生畢業後進入美國最高法院當法官秘書、進而步步高陞的敲門磚。


  1991年,奧巴馬以「極優等拉丁文學位榮譽」從哈佛大學畢業,他又回到芝加哥,並且結婚生女。他首先選擇了芝加哥一家專門受理民權訴訟的小型律師事務所工作,當了多年的「窮人的代理人」,並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兼職教起了憲法學,從講師做起,後來做到憲法學教授。


  1996年,35歲的奧巴馬從芝加哥第十三區,南部的海德公園(Hyde Park)區被選入伊利諾州議會,從此連任三屆州議員。奧巴馬對政治家們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富人和有權有勢的人身上深為不滿,他認為政府的一個重要角色是向所有國民開放機會。在奧巴馬和其他人士的推動下,從1999年開始,芝加哥市政府推出了一個為期十五年的改建計畫,拆除南部黑人區的舊房子,重建高標準公寓,吸引中產階級回歸,形成各級收入家庭都有的新社區。


  2004年,奧巴馬競選聯邦參議員成功,進入參議院,成了美國歷史上第5位黑人參議員,也是當前美國參議院唯一一名非裔參議員。競選參議員時,奧巴馬曾驅車走訪了伊利諾州幾乎所有的縣城。他在書裡回憶起這段讓他受益菲淺的旅程時這樣寫道:「社區中心、俱樂部、教堂、工會大樓、汽車旅店、美容店,甚至於私人家庭的用餐室,幾乎所有能去的地方我都去了;我盡量不說話,只用心傾聽他們的心聲,儘管有時候能抽空前來見我的只有令人尷尬的一、兩個人;不管對方是喜歡聽拉什?林堡(美國著名保守派清談節目主持人),還是聽美國全國公共電台(NPR,自由派輿論重鎮),也不管對方是痛恨布什者,還是對民主黨感到憤怒者,我都會認真地聽取他們的意見。」


  作為一個從社會底層逐步取得成就的議員,奧巴馬對於平民階層的號召力是不可估量的。奧巴馬本人對自己早年在芝加哥從事底層工作的經歷也頗為自豪。在一個電視節目中,主持人問奧巴馬有什麼成就,奧巴馬列舉了自己在芝加哥南部貧困社區做基層組織者的收穫、在伊利諾州議會和聯邦參議院的成績等。


  2006年,奧巴馬作為一位很有前途的政治明星冉冉升起,成為美國《時代》週刊的封面人物,封面上赫然寫道「下一個總統?」在2006年10月的電視訪談節目《會面新聞界》中,奧巴馬表示自己可能會參與2008年的總統競選。


  2007年2月10日,奧巴馬在伊利諾州首府斯普林菲爾德正式宣佈競選2008年美國總統,他在演講中說:「在林肯呼籲結束分裂、團結一致的老議會前,美國人的希望和美國夢仍在繼續,今天,我鄭重宣佈競選美國總統。」奧巴馬演講的選址大有深意。10年前,他在這裡當選伊利諾州參議員,從此開始職業政治生涯。更重要的是,這裡曾是美國前總統亞伯拉罕?林肯的「地盤」。林肯曾在伊利諾州議會從政8年,並於1858年在那棟老建築內發表著名演講《分裂的房子》。


  2007年9月,奧巴馬在納斯達克市場對華爾街的投資者們說:「老實講,我想我們得承認那些從新的全球市場中獲利的人——包括在座的各位——都很少關心新經濟的受害者。」當時,台下一片寂靜。奧巴馬繼續說。「美國人是能聽得進批評的,只要他們相信政府是真誠的。」在演講的結尾,他提到教育:「我將在教育上加大投入。但是,如果那些做父母的不把電視機、遊戲機給關了,花再多錢也沒用!」台下響起雷動的歡呼聲,興奮的支持者將腳下的鋁合金台階跺得砰砰響。


  膚色不再是問題,隨著選舉的開展,特別是在第一場預選所在的、白人人口占95%以上的艾奧瓦州,奧巴馬一舉取得開門紅,這給奧巴馬帶來了信心,奧巴馬捕捉到了一種超越種族狹隘的自豪感。奧巴馬在白人家庭養大,所以他和「苦大仇深」、動不動就以種族歧視說事的傳統黑人民權領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是他受白人選民擁戴的原因。在這之後的競選演講中,他多次提到,如果人們發現美國的第44屆總統有個「好笑的名字」,他們會改變對美國的看法,美國人也會對自己刮目相看。


很多美國人認為:如果一個黑人可以成功的避開種族政治以及保守黨-自由黨派系的影響,那麼他一定有機會來拯救這些根深蒂固的分歧。


  在小布什越來越令人厭惡的時候,美國人最渴望的是出現一個討人喜歡的總統,這就使得奧巴馬生逢其時。奧巴馬提出的口號是「改變」(Change)。


  奧巴馬本人的俊朗形象和一流口才加上美國人對以小布什為領軍人物的新保守主義、新帝國主義的內外交困局面的失望,導致奧巴馬所提倡的「變革」深得人心。


  在慶祝初選的第一場勝利的演講中,底氣大增的奧巴馬更加大聲地呼喊出變革的口號:「你們——民主黨人、共和黨人、無黨派人士——熙熙攘攘地走到一起,自豪地宣稱:我們是一個國家,我們是一個民族;變革的時刻已經到來。你們還說,華盛頓被冷酷、萎縮和憤怒所淹沒,現在是超越這種政治手段、以相加替代分割的時刻,是在紅州和藍州建立變革聯盟的時刻。……政治說客自以為他們的財富和影響力比公眾輿論的威力更大,但是他們並不擁有這個政府。政府是我們的,我們正在把它收回。」


  在奧巴馬團隊聲勢浩大的宣傳之下,一股「改變」的氣息瀰漫在美利堅的大地上,連資深的甘迺迪家族的領軍人物,來自麻塞諸塞州的現任國會參議員的愛德華·甘迺迪都公開表示,「我嗅到了空氣中的改變」(I feel change in the air)。


  奧巴馬在競選機會中喊出的另一個深得人心的口號是「是的,我們能」(Yes We Can)。在奧巴馬的競選現場,有不少年輕人像參加搖滾音樂會那樣蜂聚在舞台前,忘情地跟著他喊「是的,我們能」(Yes we can)口號。有年輕人因興奮過頭而在舞台前昏倒。奧巴馬陣營組織了一個醫療義工團隊在集會中隨時待命搶救那些暈厥者。每當有人暈倒,奧巴馬會中斷演說,到昏倒的選民面前參加搶救,等這位選民醒來,全場又是一陣熱烈的掌聲。這使得奧巴馬的競選集會猶如福音布道大會。


  藝術家也很快把奧巴馬的競選口號寫成一首歌,歌名就叫《Yes We Can》,整首歌是在奧巴馬的演講基礎上配樂後,再由眾多歌星演繹的,更給這位黑人領袖的演講賦予了新的生命。有人說,奧巴馬競選的意義已經不是當選美國總統這麼簡單了,他代表著黑人力量的崛起,代表著美國的中、下層人民,這場戰爭超越了膚色、種族,是一場歷史與未來之間的較量。


  奧巴馬是個天生的演講家,他有著「令政客妒嫉的嗓音」,加上其個人魅力無窮,調動現場氣氛能力一流,演講中帶著某種直指人心的魔力,每每能使得群情激昂。奧巴馬的演說富有節奏感,味道十足、語氣恰到好處,幾乎帶有一種催眠和傳教的功能,讓人如癡如醉,欲罷不能。即使當他面對成千上萬人演講,也能讓每個人都覺得奧巴馬就是對他一個人在說。奧巴馬的競選集會,參加者少則數千多則數萬,男女老少各種膚色的民眾爭相入場。只要奧巴馬在台上振臂一呼,台下應者雲集。美國歷史上優秀的政治家,如林肯、甘迺迪和馬丁?路德?金,都是演講高手。在傳媒日益發達的當代,這一點直接關係到能否感動選民、取得共鳴。


  鑒於奧巴馬的演講的巨大煽動性,媒體說奧巴馬具有克裡斯瑪(charisma)、同時像個給人帶來希望的彌賽亞。他的演講魅力常常讓聽眾熱淚盈眶,狂熱叫嚷。媒體便直接說,這簡直就像個膜拜團體或邪教組織(cult)。這樣追捧甚至神化政治人物,竟然也會發生在現今的美國人身上,令很多美國人覺得不可思議。


  奧巴馬的演講才華確實得益於在教會服務的經歷,奧巴馬從宏道演說中學到了一種很能打動人心的說話方式。知識份子說到種族平等,可能會引用《獨立宣言》裡的名言,比起黑人牧師簡單而直指良心的「我們黑人也是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樣子創造的」(We too are made in God』s image),還是後一種說法更有感染力。


  美國政治觀察家有一條經驗之談:「只有南方來的民主黨人才選得上總統。」上三屆民主黨總統林登?詹森、吉米?卡特和比爾?克林頓都是南方人。南方相對比較保守,只有具備宗教童子功的南方民主黨人,才能用宗教語言闡述政策,從而贏得全國選民的支持。其他地方的民主黨政治人物太自由化,沒有這套本事。人們公認,參加2008年大選的民主黨候選人中,奧巴馬的宗教語言最為流利,比南方出生的約翰?愛德華茲有過之而無不及。奧巴馬那宏道式的直指人心的語言能力,在大選中大放光彩。


  正如雨果·孟斯特堡所言,「將美國人與他的同胞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既不是種族,也不是傳統,更不是過去的歷史,而是他們共同創造的未來。」換言之,許多人尤其是黑人與年輕人對奧巴馬的支持,也同樣飽含著對未來的一種憧憬,像奧巴馬一樣,他們也相信:夢想可以超越種族和膚色。而夢想,也許就起飛自當下的選擇中。


 


 


佳興強力推薦最好的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佳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