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塔在21歲時,因為經濟壓力,不得不離開大學,進入社會。但她為自己立下一個盟約,以後一定會重回校園繼續學業。10年過去了,她仍舊沒有採取行動,築夢踏實。如今,瑞塔已經32歲了,並成為某企業的行銷主管。她最近參加一個時間管理的座談會,被要求寫下人生目標。她寫下的前兩大目標就是「走入家庭」與「重回大學」。這讓瑞塔領悟到,如果希望目標都能實現,就得盡快對其中之一採取行動。她不想承受一邊讀書一邊照顧寶寶的壓力,所以她決定先取得文憑。寫下人生目標迫使瑞塔專注於最重要的事情上,並為實現這些目標設定合理的時間表。這個重新認識自己的過程,讓她了解到即刻採取行動,才不至於失去所有的機會。
寫下「人生目標」,會讓你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要什麼。畢竟,時間是極為寶貴的,而且永遠都不夠。大多數人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工作,往往什麼都沒做好。既然可用的時間不可能增加,我們也只能從時間的需求面著手管理。這正是有效時間管理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