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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汽車在「網路行銷」上,竟花了相當於別人的二至三倍預算比率。不過,驚人的預算,亦已繳出了驚人的成績單!「體驗式行銷」已創造了全球高達一千一百萬次的曝光,連帶引發了高達五百萬則的轉寄與留言,個個都是「以網友自己的名義」發給朋友的。


【撰文/劉威麟】


上星期,賭城拉斯維加斯進行了一場全國網路行銷座談會,大家紛紛提出目前一些成功案例,其中一則最新案例,根據美國《BusinessWeek》報導,來自於「福特汽車」(Ford)。


首先,福特汽車於去年中聘來一位叫做Scott Monty的網路行銷高手,進入決策團隊,在高層支持下,福特每年的網路行銷預算已提高至二五%。這個比率非常驚人,因為一般美國車廠撒在網路行銷的預算,大約只占所有行銷預算的九%;以台灣來看,所有國內企業於去年的網路行銷預算,也不超過八%,也就是說,福特汽車在「網路行銷」上,竟花了相當於別人的二至三倍預算比率。


送車體驗,引發連鎖曝光


不過,驚人的預算,亦已繳出了驚人的成績單!其中一場名為「Fiesta Movement」的跨國行銷計畫,為網路行銷的奇蹟事件再添一筆。此計畫是為福特「Fiesta」車系所做的活動,在該車系最新款正式上市的十八個月前便已啟動,從二○○八年起,福特開始在歐洲網路圈舉辦比賽,先選出一百位部落客、獨立攝影者,送他們Fiesta汽車,要他們開出門、體驗一下Fiesta的種種特色。


像這樣的「體驗式行銷」其實並不新潮,在美妝、旅遊產品行之有年,但在汽車產業算是大創舉,效果驚人──目前,在美國聽過或看過Fiesta最新車型的Y世代年輕人,已高達三七%。請注意,這時候,Fiesta的新車根本從來沒到過美國本土,但它的知名度卻已和其他車系如FusionFlex「同等級」了!怎麼回事?


雖然車子沒到美國,但這一年來的體驗行銷,已創造了全球高達一千一百萬次的曝光(impression),這數字乍聽之下似沒什麼了不起,畢竟如果在Yahoo!首頁放廣告,可能一周內就可達到這麼多的曝光量;若在美國任何一個影集投放電視廣告,可能一小時就能達到這樣的曝光量。但特別的是,這一千一百萬次的曝光,連帶引發了高達五百萬則的轉寄與留言,個個都是「以網友自己的名義」發給朋友的,還伴隨著拍出一萬一千則YouTube影片、一萬五千則微網誌的分享、以及一萬三千張各式各樣的照片。


網友宣傳,勝過自賣自誇


這些影片與照片,每一則又有自己的廣告生命、自己的曝光,福特沒有拍任何廣告,其實它在外面已有五萬則廣告,而他們順便也蒐集了高達五萬名願意跑第一個為Fiesta行銷的小將,將在第一時間購買並宣傳。當然,實際的投資報酬率(ROI)還沒計算,等到今年底上市後就可看到了。


這位新加入的副總裁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挺有意思。他說,網路行銷不能只有企業「自己講自己好」,厲害的行銷,是策動人們對他們的朋友講產品好!


我們看到,許多網路上的「消毒」動作為何失敗?因為通常網路上爆發出危機總是在兩個時段:一個是平常的上班時段,一個是深夜時段,但通常都是深夜發現、隔天開記者會已經太遲;等到上班族在中午或晚上才看到電視上的澄清,已經「慢之又慢」!所以,群眾對負面印象深刻、所有的記者會看起來都像是「亡羊補牢」,就是這個原因。


福特的成功案例,給所有行銷人員都上了一課。


【完整內容請見《非凡新聞周刊20091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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