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克認為,絕不能為填補職位空缺而安置某個人,應該根據客觀需求來找人、設事,否則就很可能被誤導到「尋找缺點最少的人」的歧途上。
管理學的最高原則是「人對了,事就對了」,馬英九總統大法官提名「恐龍法官」的風波占據媒體重要版面,在我看來,其中牽涉到「用人的藝術」。
如果把民選總統比擬成由人民「股東」選出的CEO,出色的經理人必須要善於選拔人才與用人之長,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就強調過,「首先要考量這個人能對組織做出什麼貢獻,如何能發揮其長處,並非先去考量其短處」。
杜拉克曾舉例說明,好比林肯總統當年欲任命格蘭特將軍為新任總司令,但格蘭特有好酒壞毛病,當有人向林肯打小報告時,他淡淡回答,「如果我知道他愛喝哪種牌子的酒,我會買來送給其他將軍一人一桶。」林肯當然知道貪杯誤事的壞處,但他更了解,在所有的聯邦政府將軍中,只有格蘭特最有能力運籌帷幄,後來事實證明,格蘭特正是決定南北戰爭勝負的轉折點。
任何經理人在用人選才時,如果老想著要避免人家的短處, 就有可能會「錯失人才」;但這些短處也不是說對工作毫無影響,杜拉克就提醒,絕不能為填補職位空缺而安置某個人,應該根據客觀需求來找人、設事,否則就很可能被誤導到「尋找缺點最少的人」的歧途上。
在民眾埋怨司法改革不力的當頭,司法院長賴浩敏向總統推薦的大法官人選,偏偏就是曾經作出過爭議性判決的邵燕玲,馬英九說「事先不知道」,賴浩敏倒是說自己知情,但推薦她主因是考量其「品德、學識、資歷和女性身分」。
賴院長此說,正巧就像是想從「尋找缺點最少的人」出發,沒有考量「司法改革」角度;賴浩敏說他沒想到「社會的反應會如此劇烈」,這樣的回答引起舉國譁然;最近因為葉小妹事件,各界正在批評性侵犯被輕判、縱放危害社會,白玫瑰運動有再起之勢,而邵燕玲當初「無法證明違反三歲女童意願」之爭議判決,正是上次白玫瑰運動催生的主因,誰忘得了?
提名大法官這麼重要的事,大家批評馬總統連Google一下都沒做,因為這次事件,我們倒是Google了一下司法院賴院長,發現他是律師界前輩大老,做院長後最出名的事蹟是,向馬總統爭取要以台北市仁愛路空軍總部基地興建司法園區,還說,「馬總統是否重視司法,就看這件事情。」另外還有前立委謝啟大在馬總統當初要提名他時,質疑他曾經「對台開案法官不當施壓」,謝啟大甚至預言他「一年內必出大事」,甚至會害到國民黨。
如今網友們已在網路上大讚謝啟大「太神準」了,我們雖不想再往壞的方向想,但也忍不住質疑,如果馬總統真的重視司法改革,怎麼會找這樣一位「守成有餘」的人來做司法院長呢?套句作家柏楊的形容詞,從「醬缸」中挑了一個最大的醬瓜出來,還想期待怎樣漂白式的改革呀?
【完整內容請見《非凡新聞周刊》2011年26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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