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有超過11億的網路使用人口、28億的行動電話擁有者…,數位浪潮正席捲我們的生活,掀起媒體的結構改變,數位媒體已然躍為大眾媒體,成為主流的行銷媒介。

「數位媒體已是消費者生活的一部分,當全世界都在數位化,行銷人不可忽視這個機會!」奧美互動關係行銷亞洲區總裁韋泰(Kent Wertime),日前以《大勢所趨的數位行銷》為題發表演講。他表示,隨著數位媒體的普及化,「數位媒體即是大眾媒體,行銷人已不能視它為行銷工具的配角!」。


每個人都有專屬的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位址,透過數位媒體,直接和品牌雙向互動,表達個人對任何事物的想法,「這也是整個媒體深層結構的改變!」韋泰認為。


不同於過去,媒體掌控權在少數人手中,現在是「people are taking control!」(人人都享有媒體主導權)。韋泰指出,人人都成為媒體內容的參與者和創作者,都在從事大眾傳播行業。


YouTube、Facebook等內容分享平台大行其道,各種社群網站崛起,來自四面八方的網友在上面分享自己的生活與作品;也會主動替自己喜歡的品牌打廣告、提建言,傳遞品牌故事。


12.77美元 創造超級盃廣告效益


韋泰舉了零食品牌「多力多滋」的網路廣告為例。美式足球超級盃廣告效益驚人,但30秒廣告費用高達250萬美元,所費不貲,腦筋動得快的「多力多滋」成立一個支持超級盃的網站,廣邀各地民眾替多力多滋「拍廣告」,再上傳到網站上和大家分享。


最後,一位網友拍攝的KUSO版廣告,在網路上廣為流傳,還吸引平面媒體的報導。多力多滋花了12.77美元,效果不亞於贊助超級盃廣告。


又如手機大廠摩托羅拉,搭上網路明星熱,請網路明星「后舍男孩」拍攝一支長達3分鐘的搞笑影片,吸引逾1,000萬瀏覽人次,「讓消費者不只是花30秒體驗品牌,也創造了病毒行銷的魔力。」韋泰說。


長期觀察數位趨勢的韋泰指出,消費者現在可以自己產製內容,所以,品牌不能只想靠廣告來催眠消費者,把東西賣出去,「而是要花更多時間,和消費者溝通,讓他們更了解品牌精神所在,進而愛上品牌,願意主動站出來為品牌宣傳。」


以前,企業透過傳統的大眾傳媒打廣告,重視的是,曝光的廣度、打中目標群的次數,但他認為,在數位媒體發達的現在,比起「單向」對消費者大打廣告,「品牌需更著重與消費者的互動!」


韋泰建議,可以透過社群網站,了解消費者。


他以Nike和iPod共同成立的網站「Nike+」為例。這兩家廠牌之前合作推出一個運動套件:只要穿著一雙具備Nike+功能的運動鞋、帶著iPod跑步,就可以透過無線傳輸的功能,即時獲知距離、速度、消耗熱量等跑步資訊。


網友可以到網站上,上傳與記錄每次跑步的資料,和跑步目標對照,惕勵自己「再努力一點!」Nike+網站還鼓勵網友,號召世界各地的跑者,組成賽跑團隊,互相打氣,完成跑地球一圈的目標。無形中,把這個網站變成跑步熱愛者的社群網站。


數位媒體使得品牌的廣告內容展現,更加多樣化。韋泰認為,「特別是大品牌,更需透過數位媒體的多元及普及性,擴大影響力!」


社群網站 網友好康逗相報


摩托羅拉便是箇中好手。在香港機場內,有一幅摩托羅拉手機的大型戶外廣告,上面有個像通關密碼的電話號碼,來往的旅人只要撥打這支電話,手機裡的照片就會顯示在這個大看板上,讓自己轉眼變成廣告明星。


「數位化把虛擬與實體行銷串成一線!」韋泰說,實體的行銷包裝,能夠承載的行銷訊息有限,但拜數位科技之賜,如行動條碼QRcode的出現,讓品牌與消費者溝通的路徑再拓寬,互動也更深入。


例如,雀巢食品日前推出的新商品,包裝盒上有QRcode標籤,消費者只要用手機掃描標籤,就可以連結到雀巢的網站,下載烹飪食譜。


不過,數位熱浪鋪天蓋地而來、數位媒體廣告效果顯著,消費者每天把30%的時間花在網路上,行銷人卻只花了不到5%的力量,耕耘這畝田地,韋泰不諱言的說,多數廣告主、行銷人心中仍有一道「數位信心的鴻溝」。


「多數人都面臨,網路行銷預算該多高,才算有效投資的問題。」韋泰指出。


他站在樂觀的角度思考,「新行銷工具的崛起,對於行銷人來說,是挑戰也是契機,也代表著,數位行銷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他建議品牌經營者,要改變對待消費者的態度,學著和他們打成一片,以善用消費者的力量,傳遞品牌影響力,還要結合各式各樣的網路工具,擴大品牌的行銷力。


例如,時下最熱門的搜尋引擎,就是個強大的「消費者動機資料庫」,在消費者有購買動機時,馬上把他們「網」進來。行之有年的電子郵件行銷,則是直效行銷的有效工具。


結合網路力量 傳遞品牌影響力


但韋泰提醒,處於網路世代,企業雖可清楚掌握消費者的網路行為,更精準的和目標對象溝通,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企業也處在一個消費者主權至上的年代。


廠商提供消費者個人化服務的同時,可能面臨消費者網路隱私權不受重視的反彈聲浪。


韋泰無奈的說,如何化解消費者的反彈聲浪,他無法提供一個標準答案,但他建議,企業一定要有「策略」的使用消費者的個人資訊。行銷前,先回歸到「消費者為主」的精神,把廣告訊息接收的決定權交給消費者,先詢問他們接收下一波廣告的意願,再決定下一步該怎麼走。


Web時代不斷演進,在Web1.0時代,消費者單向吸收企業提供的內容;進入Web2.0時代,品牌與消費者的互動愈來愈受重視。


Web3.0時代還未來臨,大家已開始想像它的樣貌。「那是個服務更聰明的時代!」韋泰想像,或許還要十年,Web3.0時代才會來臨,屆時,數位形式會變得更多元,數位服務更加人性化。


愛旅行的他,舉自己為例。在網路發達的現在,他不再仰賴旅行社,自己上網搜尋旅遊相訊,但搜尋一個關鍵字,可能會有上萬的相關網頁,資訊取得更方便,但要從中找到符合需求的資訊,卻相對困難許多。


但在Web3.0時代,只要打開手機,「數位助理」就隨身待命,要安排一趟旅遊,這位助理就會立刻挑出最適合他的旅遊配套行程,「給他最適合的訊息!」


在亞洲區待了18年的韋泰,相當看好亞洲區數位行銷發展。亞洲廣告作品屢屢獲獎,亞洲擁有全世界最多、4.9萬網路使用人口,在在讓他對亞洲的數位化發展感到驕傲。演講結束,他還幽默的說:「我常以為自己就是個道道地地的亞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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