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7年日本出現一款新型的自動販賣機,路過的民眾只要願意看30秒鐘的廣告,就可以免費喝到咖啡及其他非酒精類的飲料,這個將販賣機轉變成廣告商新宣傳媒體的廠商是自動販賣機業者阿帕克斯(Apex),此概念一推出,立刻引起廣告界的討論話題。

  Apex創造獎勵式廣告的新手法


  Apex公司在全日本設有35,000部投幣式自動販賣機,是相當具有規模販賣機通路,根據Apex公司的規劃,販賣機可以提供價格由70日圓至120日圓(台幣25元至35元)不等的飲料,想免費喝飲料的條件就是-“看廣告”。


  由於自動販賣機將飲料注入印有廣告的紙杯約需等待30秒的時間,在這段空檔民眾可以觀賞機器播映廣告影片,並回答相關問題,成功就可以免費得到一杯飲料。


  這樣獎勵式廣告(Reward AD)的論戰多在於廣告效果與成本的問題,一般而言,廣告就是廣告,本來就無法與銷售做對等的連結,因為銷售牽涉的因素包括產品力、通路、包裝等問題,所以Apex公司強調的是他所能呈現的廣告效益。


  有人會質疑消費者會因為獎勵來看廣告,並不會轉換到消費行為,設計者強調,廣告就是讓人知道,本來就無法強迫購買,但至少知道付廣告費的意義(有人看了),不是被遙控器轉掉。


  比爾蓋茲也想要嘗試


  對於獎勵式廣告的概念是無法在目前的電視媒體與平面媒體做呈現,因為無法建立互動機制,要建購廣告的販賣機成本也不低,因此在日本引起話題的獎勵式廣告,經過廣告界的多方摸索,轉而進入可以建立互動、考核,且費用便宜的廣告平台,就是網路廣告。


  在國外已經有填寫問券就可以獲得獎勵積分的網站,並且在台灣的會員人數就突破萬人,而台灣這樣的獎勵式的網路廣告公司去年曾經有南部知名的通訊連鎖業者跨入,但不暗廣告市場的習性,加上本業經營困難,草創半年之後就結束該項業務。但這樣的經營模式也引起許多企管顧問公司的注目,在結束之後兩個月,就有幾家新的改良式網路廣告公司成立,包括有號稱是英商集團進駐的外國公司。


  獎勵式的網路廣告微軟執行長比爾蓋茲在2005年就提出構想,他希望在MSN上建立這樣的機制,並希望廠商可以提供獎勵,可是廠商付出廣告費,再提供點閱獎勵的誘因不大,更何況MSN的會員資料是否可以當做支付的依據,還是一個問題。


  獎勵式與關鍵字有所不同


  國內目前最具規模的獎勵式廣告商亞羅博客表示,微軟無法介入的主要原因是會員資料的問題,如果沒有會員機制,請問要如何付費給看廣告的人,而過去大型網站的會員資料在建檔時無法建構稽核機制,也無法要求會員提供帳戶資料,因此要從事獎勵付費的確有很大的困難。


  至於其他從事獎勵的網路廣告都是提供積分,而不是獎金,於是所有的積分都存在網路銀行中,對於消費者有多少保障,這就是一個風險的問題。


  這樣獎勵式廣告與關鍵字廣告有何不同呢?關鍵字廣告的概念是有需求才去搜尋,但是需求並不代表是有購買意願,因為搜尋的目的很多種,查資料也是一種,但是成交率的確是比較高,缺點是要查詢關鍵字的人少,對於新產品來說比較不利。


  在廣告界服務10年的陳光晨表示,“新產品還是需要強勢曝光,讓消費者強迫被看到,這樣的數量才會大,用關鍵字的瀏覽量太低,因為消費者連你的關鍵字都不知道怎麼查?”


  獎勵式廣告是擷取曝光量大的優勢,以及關鍵字廣告按點閱次計費的經濟效應而來,雖然成交率不如關鍵字廣告,但是在數量點閱多的情況之下,成交數字會是相當驚人。


  廣告效果的好壞


  在於平台的設計


  至於這樣廣告效果如何?平台的設計就相當重要,過去簡單的廣告連結如同關鍵字一樣,直接連結到網站去,這樣的連結,消費者不見得會認真去看網站的內容,甚至出現為了賺取回饋,而隨點隨關的詐點擊事件,造成廣告廠商的損失,目前許多知名網站的關鍵字廣告也出現類似的糾紛。


  為了要讓廠商覺得付費公平,目前在平台設計相當完善的亞羅博客在廠商網站連結前,設計了一個廣告頁面端,會員必須先點閱廣告頁面,並停留一定的時間(閱讀廣告)之後才能點選離開,如此會員才能得到應有的獎勵。


  程式設計師表示,“這樣的設計是要確保廣告是有被看的,這樣廣告廠商才會付的心甘情願;此外,由於公司建置有完善的會員資料庫,並且取得會員的同意,可以提供會員的姓氏、性別與手機號碼,等同於刊登廣告的廠商知道誰在看他的廣告。”一名刊登廣告的廠商表示,這有別於傳統廣告,只能單向傳遞訊息,不能與看廣告的消費者互動,所以只能坐著等業績,如今可以與看廣告的消費者有互動的機會,就算他對產品沒有興趣,也可以知道他們對於產品面或是廣告面的反應,是很好的市場情報獲取的來源。”


  三贏策略創造新商機


  許多加入的會員認為,看廣告有獎金或是積分可以拿,於是他們願意花15~30秒鐘的時間看這則廣告,反正看廣告當作學習新知也是不錯的,更何況有許多促銷的產品訊息,“在這樣物價高漲通膨嚴重的情況之下,能夠省錢又買到好東西,也是不錯的事情。


  一位民宿的廣告主表示,在其他的媒體通路做廣告費用太高了,而且很難去衡量效果,對於預算有限的廠商是一大負擔,獎勵式廣告是看到廣告效果才付費,而且保證廣告是有看才付錢,當然付的心甘情願。”


  一位批發廠商的廣告主表示,只要有價格優勢,就有機會成交,他的產品需要很多人看。“低價就能夠引起衝動的消費,所以獎勵式廣告就像是發來店獎金一樣,只要顧客來,我就能讓客人掏出錢來購買。而關鍵字是屬於計畫消費的族群,數量會較少,但成交率高,所以我兩種都會嘗試。”


  網路廣告走向獎勵式的模式,主要是在於網路可以設計許多的機制,這樣的創新設計,只要讓廣告廠商登的放心,讓消費者看的開心,網路公司也能在網路廣告平台獲取應有的報酬,實在是一個三贏的策略,這樣的策略模式,的確給網路廣告帶來了活潑有趣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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