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朋友檢討起自己創業失敗的過程,自認唯一做錯的事就是:做得太早。他的服務太創新,以致於市場接受與教育的時間太長,而他準備的資金又已經花完,新的投資者也無法理解公司未來的前景,沒人願意投入新的資金,結束的悲劇就發生了。

我問他:「為什麼是『太早』,而不是你選錯行業或做錯事呢?」

他回答:「還是有很多客戶喜歡我的服務,只是數量不夠多,而且新客戶增加的速度緩慢,趕不上公司『燒錢』的速度。」所以他認為,這個生意應該是可做的,只不過他做得「太早」,等不到市場開花結果。

我不願再打擊他,但「too early」這兩個字一直在我腦中盤旋。「太早」,真的是生意失敗的原因嗎?

我回想我做的每一件事,幾乎都犯了「太早」的錯。1987年創辦《商業周刊》,那幾乎是台灣第一本周刊型的商業雜誌,虧損了8年才看到曙光;1995年辦《PC home》雜誌,也是全新型式的大眾電腦雜誌(之前只有專業電腦雜誌 ),連行家都懷疑電腦是否真的可以走入家庭,我們卻一戰成功;接著我們測試網路生意 ——PChome Online,這也是創新,也辛苦了許多年,才勉強存活。

這些都是在市場還沒成型前就啟動的生意,百分之百犯了「太早」的錯(如果太早有錯的話),其過程不同,但結果都是好的。想完這些事,我確定絕對不應將「太早」視為不對的事或不能跨越的鴻溝。「太早」,只不過是會碰到困難,而這是每一個想成就偉大事業的人,都必需面對、必需學會處理的事。

進一步分析,做任何事時,在時間點的選擇上,只會有3種結果:太早、太晚或剛剛好。事情很難得能做得精準而及時,通常都是運氣使然。因為一旦時機成熟,大家都看懂了,所有人一窩蜂投入,這時投入時機就嫌晚了,所以選在跡象未明之際,及早布局,這是有雄心壯志的人最可能做的事,但這就有可能錯在「太早」。

至於選擇晚一步啟動,通常是大公司的做法:讓小公司先行測試市場,等待其證明可行,再用更大的規格與資源,搶占市場。所以,選擇錯在「太晚」,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而是有資源、有實力、條件良好的人的專利。

結論很清楚,即時、剛剛好,是可遇不可求的事,做任何事我們只能選擇錯在「太早」或「太晚」。而「太早」才有機會從小做大,才有機會成就不凡事業,怎能抱怨介入時機「太早」呢?

做任何事,「太早」應是選擇、是必然,而不是失敗的理由或藉口。「太早」雖然有諸多困難,但這些困難是每個人歐必須跨越的鴻溝。每個有心成功立業的人,都必須認知「太早」的必要性,並且選擇「太早」,克服「太晚」。(原載於經理人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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