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桃殺三士」是春秋時齊國名相晏嬰,2,500年前的一項「智舉」。晏嬰在當時參政50多年,曾經輔佐齊靈公、齊莊王、齊景公三代國君,以清正廉潔管理政事,同時以機智的反應,處理當時複雜的外交關係,維護國家利益,被人尊稱為「晏子」。


「二桃殺三士」故事是指齊景公旗下有三員大將:公孫接、田開疆、古冶子,他們雖戰功彪炳,但也恃功而驕,晏嬰為避免未來可能的傷害,建議齊景公早日消除禍患。


晏嬰設了一個局:讓齊景公把三位大將請來,要賞賜他們兩顆珍貴的桃子;而三個人無法平分兩顆桃子,晏嬰便提出他的辦法:由三人比功勞,功勞大的可以分一顆桃。


晏嬰刻意讓功勞較小的公孫接與田開疆先報功績,分別各拿了一個桃子。功勞最大的古冶子,氣得拔劍指責前二者,而讓前二者羞愧得將桃子讓出並自盡;之後,古冶子同感羞愧,因此也拔劍自刎。如此,晏嬰藉著兩顆桃子,除掉了三個威脅。


「二桃殺三士」以今日來看,有點不可思議。以羞愧來令三名大將自殺,似乎超過現今的想像。但在當時,也許有當時的時空和政治考量,而在後世有時也被用來描述「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情況。


今日的企業經營,有時會在不知不覺情況下「二桃殺三士」,如何避免公司內好的「三士」被「二桃」錯殺,恐需要主管與公司制度特別留意。


「二桃殺三士」一般不會發生在創業初期,因為創業初期沒有「二桃」。普遍可能發生在公司已逐漸具備規模,開始有不同的獎勵制度,回饋給有貢獻的同仁。在此時,儘管公司各方面的資源與條件都已遠遠超過創業初期的艱苦,但孔子所說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原則,普遍存在每個組織。如果在獎勵制度上稍有偏差,原本立意良善的獎勵制度,很可能不知不覺成了「二桃」,也可能不知不覺地逼走(或氣走)了「三士」。


晏嬰的「二桃殺三士」,是他有心除掉政敵的計謀,若以攻防而論,堪稱絕策。但企業獎勵制度疏失所造成的「二桃殺三士」,卻不是公司所樂見的損失,反而是公司所應避免的疏忽。


如果真的只有「二桃」,可能需考慮切割後合理分配;如果無法切割,建議趕快取得第三桃,然後將「三桃」一起端出來獎勵「三士」吧!


(作者是奧圖碼Optoma亞洲區總經理,Telly.kuo@optoma.com.tw,微博http://t.sina.com.cn/tellykuo


2011/04/1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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