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之發展起源甚早,其發展向來與商業活動密不可分,但由於文化、藝術與商業性本質上的相異,造成兩個領域長久以來無法共融之窘境。在此情況下,明華園卻巧妙融合了文化與商業模式,成功地讓自己在國內外受到眾人拍手叫好…。

【文/吳淑玲】

近年來文化創意產業成為世界各國高度關注的新興發展產業,文化與創意成為知識經濟發展中的重要議題。國內諸多表演藝術團體常堅持不以商業交易為目的之超然立場,過往,表演藝術團體也多以非營利之型態存在。

不過,文化、藝術除了以超然之姿達到洗滌與豐富人類心靈之效用外,若能透過商業的機制,隨著社會之演不斷地進求新求變,以更多元的形式縮短大眾與藝術的距離,讓更多人能以擁抱藝術,時常接受文化的陶冶,不僅能幫助文化藝術團體創造源源不絕的資源以支持無限的創意發展,更能同時提昇人們的物質與精神生活水平。其中,明華園便是用以了解如何將文化藝術帶入尋常百姓生活中的經典範例。


明華園獨特的組織文化發展與變革

台灣歌仔戲向來被視為是一種難登大雅之堂的民俗活動,卻是唯一真正能被稱為是正統的台灣文化的代表。明華園由陳明吉老先生於1929年創立,以情義著稱,家族力量的凝聚更是明華園的一大支撐力,「人和」在明華園是十分重要的,形成了明華園特殊組織文化。陳明吉老先生對十三位子女持開放教育態度,尊重兒女個人對興趣及職涯發展所做的選擇,造就了除了歌仔戲演員以外的跨界人才。

老四陳勝國從小就愛看真平與四郎的漫晝,因為耐不住性子等待續集出版,乾脆自己畫,還一個禮拜在家裡出版一集,以供家裡的成員閱讀 ; 從小就具有商業頭腦的老三陳勝福把這些漫晝出租以賺取微薄的零用錢;陳勝國後來成為明華園的編導,為明華園的故事腳本注入創意的靈魂,而陳勝福則成為明華園八O年代後的傳奇性經營者。

陳勝福自小親眼目睹明華園的起起落落,訝異於歌仔戲劇團卑微的社會地位,不知不覺在他心中產生能早日協助明華園脫離「英雄劃劍依,歌去人影稀」之境的雄心壯志。長大後,自行往電影界發展,創立佳譽電影公司,把電影事業當成他能以實現自我的平台。陳勝福勇於冒險及挑戰侷限的個性,在開拓電影業務時已可看出豐沛的創新能量。

陳勝福在一封家書的緊急召喚下接手明華園,面臨的第一個挑戰便是「人」的問題 ; 明華園劇團人數眾多,陳勝福延續陳明吉老先生的分團邏輯,依據兄弟的個人專長與特質進行分工,自己率領總團,旗下帶領了「天、地、玄、黃、日、月、星、辰」等八個子團及四個協力團。並引進一套公私分明的管理制度,以避免家庭私情對劇團整體經營帶來的干擾,讓劇團內散發一種浪漫卻不散漫的特質,有個性卻不隨性的氣氛,朝具組織效能與效率的經營方向邁進。

【本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管理雜誌》449期;訂閱管理雜誌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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